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资料

来源:山东鲁花集团 发布日期:2021-03-20 |  点击:


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资料

 

企业基本情况:

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始建于2000年10月原名为莱阳鲁花特香纯正花生油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宫旭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134471125,位于莱阳市龙门东路39号,占地面积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现拥有员工200人,总资产3亿元,食用油年生产能力10万吨

主要产品有5s压榨一级花生油、花生调和油、芝麻香油、压榨玉米油、橄榄油等。

公司一贯秉承“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狠抓实抓环保质量,积极响应国家的环保要求与政策,确保企业的环保质量做到与时俱进,与政府要求同步。

2016年公司对锅炉脱硫除尘、污水治理设施进行了环保技术改造和升级,污水站污水治理设施进行了加盖密封,对无组织恶臭气体进行了密闭收集并采用化学洗涤 生物过滤的治理工艺对其进行了治理,废气经23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技改后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已实现超低标准排放;

2017年积极主动响应政府“煤改气”号召,对燃煤锅炉进行了淘汰,全部更换为燃气锅炉,并采用了世界先进的低氮燃烧器,实现了氮氧化物的超低标准排放;同年,对榨油车间的工艺废气进行了集中收集并采用冷凝 化学洗涤 生物过滤的治理工艺,使车间无组织工艺废气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废气经2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2018年对饼粕车间的无组织粉尘进行了治理,采用了旋风除尘 布袋除尘的治理工艺,治理后的废气经25m排气筒实现超低标准高空排放。

2019年公司对榨油车间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废气及排气筒进行了提标改造,在原有废气治理工艺的基础上新增一级深度氧化工艺,进一步去除废气中的花生油香味,排气筒由原25m增加为35m,实现了异味的超低标准排放;

生产期间所有配套环保设备设施均同步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标准。

 

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水:建有规范化排污口一个(编号ws-00004)。

废水主要来源有锅炉排污水、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废水等。公司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经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 二级气浮 生物接触氧化 絮凝沉淀”工艺进行达标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排放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

废气:公司严格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对工艺废气进行了集中收集和治理。

目前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是榨油车间的臭气、饼粕打包车间的粉尘和污水站的恶臭气体、硫化氢、氨气,现均已实现有组织高空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建有规范化排放口四个:fq-00122、fq-00123、fq-00124、fq-00170;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实现了氮氧化物的超低标准高空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建有规范化排放口六个:fq-00016、fq-00119、fq-00120、fq-00121、fq-00171、fq-00172。

固废:公司严格按照“源头分类”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利用处置。对生产过程中对产生的油脚、皂脚、花生粕进行了资源化利用,分别加工成磷脂、酸化油和饼粕外售;对污水站活性污泥、废白土等一般固废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处集中清运。

其中识别的危险废物有:

废机油(hw08 废矿物油)0.8t/a,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和片碱包装袋(hw49其它废物)5.2t/a,委托烟台新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环评函【2020】69号)进行焚烧处置。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定期监测,经检测能够达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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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酸化油加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按预案要求进行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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